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正式党员民主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党员管理,使学生正式党员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我院学生正式党员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院宣传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学生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条:我院学生党支部正式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12月底进行。
第三条:民主评议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具体组织,本支部全体正式党员必须全部参加,按五个阶段进行:1.学习动员阶段;2.自评、互评阶段;3.征求党外群众意见阶段;4.组织考察阶段;5.表彰处理阶段。
第四条:在学习动员阶段,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指定内容,以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
第五条:为了全面考核每位同志,党内互评后,支部还要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外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第六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