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5月6日,中共中央批转中财委《关于全国钢铁工业的发展方针、速度与地区分布问题的报告》。中财委报告指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必须把鞍山钢铁厂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集中全国力量,如期完成,以奠定全国钢铁工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还有必要开始进行建设第二个大钢铁厂的工作。同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关于恢复与改造鞍钢初步设计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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