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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表

时间:[2018-05-28]  来源:实验教学中心  

2019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表

 

工作程序

论文工作项目

时间安排

任务及要求

1

毕业论文启动及前期准备工作

20186月至9

1.  召开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会。

2.  学生可以自己选择指导教师并与导师联系,学生可自学写作知识,写出读书笔记。

毕业论文形式可以是论文、调查报告、策划方案等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体现专业水平的各种形式。

不管采用什么形式进行毕业论文写作,都必须首先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并报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2

落实指导教师任务

20186月至9

1、 各专业学生可以自行与导师联系,确定面试事宜。

2 9月初各位导师必须面试确定好指导人数及名单,上报实验室汇总。

3、 实验室将没有落实指导任务的教师按专业方向分配到各本科班,由各班学生再次选择落实指导教师。

3

落实选题

201810

1、 指导教师在论文选题方向给予指导并落实学生论文题目。

2、 教研室汇总学生论文选题并成立若干论证小组,各论证小组对学生论文选题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专业方向、不符合学生实际能力、与近三年论文题目重复等等问题提出明确意见,限定在1015日前修改完成。

3、 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论文题目进行审阅。

4、 实验室汇总填写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审定)》。

4

开题

201810

1、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毕业<开题报告>》,并用16开纸打印,指导教师签字后,上交到教研室。

2、 教研室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对学生的开题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3、 提醒同学们注意:开题报告必须认真对待,一旦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同时,务必保存好开题报告电子稿以备将来打印存档。

5

撰写论文

2018111日起

学生进入撰写论文阶段

6

提交一稿

20181210日前

1、 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一稿的纸质稿。

2、 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进行指导,在纸质稿上做详细批注。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上交教研室审阅。一稿纸质稿需存档保存。

3.  考研的学生评准考证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到实验室登记后推迟到2019225日前上交一稿。

7

提前答辩安排

201812月至20191

提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可提出答辩申请,经论文检索及学院审核通过并符合答辩要求者,安排在201812月末至20191月初进行答辩。

8

上交二稿

20194月前

 1、 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交论文二稿的纸质稿。

2、 指导教师对论文二稿进行指导,在纸质稿上做详细批注。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上交教研室审阅。二稿纸质稿需存档保存。

9

期中检查

20195

实验室组织毕业论文工作期中检查,教研室做《期中检查总结》,学院做《学院期中检查总结》

10

上交终稿及检索电子稿

20195

学生实习返校后,学生将论文终稿的纸质稿交给指导教师进行最后修改。55日前收齐各班学生论文检索电子稿,学院汇总电子稿统一交学校图书馆进行论文检索。

论文相似率低于25%具有申请答辩资格,论文相似率低于10%且论文总评成绩优秀者可推荐校级优秀论文评选。

11

上交论文答辩稿

2019531日前

531日前学生必须上交打印好的毕业论文答辩稿,一式五份。

531日以后各教研室不再接收论文答辩稿,未按时上交论文答辩稿者按缺考处理,论文成绩按照不及格处理。

12

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20195月至6

1、 由各教研室组织专家对申请答辩的论文进行评阅,提出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学院组织论文盲审。

2、 论文经教研室审核通过、九江学院图书馆出具的查重检索报告且论文重复率不高于25%、院内盲审通过的学生,可参加答辩。凡不符合论文质量要求的论文一律推迟答辩。

3、 论文答辩截止于69日。

13

院级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20196

学院按照毕业生人数8%的比例评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其中按不超过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评审“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14

整理毕业生档案

20196

1、 各教研室将学生实习档案材料、毕业论文答辩材料等收集整理归入档案袋。材料包括:毕业论文一稿、二稿及答辩通过后的修订稿(指导教师必须签字负责)、规范完整的电子稿、《九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指导、答辩工作记录表》、重复性检测报告等。

2、 各教研室汇总《毕业论文成绩登记表》。

15

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20196月(以学校通知为准)

1、 严格遵循《九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进行审核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资格,符合规定者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2、 按照《2019届本科教学计划》、《九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以及《九江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毕业论文应该在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即在201969日前,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答辩。逾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论文成绩按照缺考处理。相关学生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但是,学生在完成其他教学目标的前提下,可以发给结业证书,学生毕业后一年内再次申请毕业论文答辩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可以换发毕业证书。

3、 学生毕业论文有抄袭现象者,实行一票否决制,该生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计,在成绩表中注明“抄袭”。取消该生学位申请资格。 

16

特别说明

一、指导教师职责与任务:

1、组织好自己的学生;

2、教会学生查资料、选题目、写大纲、做调查

3、严格把关论文质量,格式规范,选题合适,论证充分,论述恰当,结论科学;

4、把握进度,及时完成工作计划。

二、学生不服从指导教师管理,累教不改的情况下,指导教师可以填写《关于XXX毕业论文评定意见的通报》,经管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通报学生家长,其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论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玩失踪【 不与指导教师保持每周一次的联系且不给指导教师可用的通讯方式】;

2.   不学习【不严格按照指导教师规范的指导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3.   不及时【在经管学院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撰写并完成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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